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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9-21 10: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5年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山东省财政厅鲁交规划[2015]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日照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G204烟上线日照(K324+005-K389+278)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线路长度22.7公里,其中B类22.7公里;S220平日线东港区(K157+500-K178+056)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路线长度10.2公里,其中B类10.2公里;S225莒阿线莒县(K0+000-K26+483)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路线长度4.2公里,其中B类4.2公里;S329薛馆线日照(K126+419-K127+679)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路线长度1.3公里,其中B类1.3公里;S334张李线日照(K49+800-K106+916)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路线长度33.6公里,其中B类33.6公里;S335石兖线日照(K14+733-K89+666)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路线长度22.9公里,其中A类0.4公里,B类20公里,C类2.5公里;S336莒界线日照(K0+000-K8+660)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路线长度4.6公里,其中B类4.6公里;S341涛坪线日照(K0+000-K23+372)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路线长度8.8公里,其中B类8.8公里。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注要工程内容:G204烟上线日照(K324+005-K389+278)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S220平日线东港区(K157+500-K178+056)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S225莒阿线莒县(K0+000-K26+483)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S329薛馆线日照(K126+419-K127+679)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S334张李线日照(K49+800-K106+916)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S335石兖线日照(K14+733-K89+666)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S336莒界线日照(K0+000-K8+660)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S341涛坪线日照(K0+000-K23+372)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3计划工期: 4个月。

2.4项目预算: 417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施工项目组人员资格及相关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壹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总工(1人):具备路桥专业(或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初级或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交通(建设)或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试验、质检工程师(1人):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师(1人):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5年0921日至2015年09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证明为六个月内);

4.2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证明为六个月内);

5.招标文件获取

5.1 时间(北京时间,下同):2015年0921日至2015年0925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5.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图纸1000元/套,售后不退。

5.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规定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日照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务网、山东政府采购网、日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照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  磊              联 系 人:邵珠华  戴世东  王  真

联系电话:0633-8782558        联系电话:0633-8788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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