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东城区新建空气自动站及大酒店空气自动站升级改造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长葛市东城区新建空气自动站及大酒店空气自动站升级改造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葛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的委托,就其空气自动站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葛市东城区新建空气自动站及大酒店空气自动站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15]044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长葛市东城区新建空气自动站及大酒店空气自动站升级改造设备一批。
三、采购公告媒体: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xczbtb.com)、《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ge.gov.cn)、《长葛市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9月16日
评标地点: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五、 公示日期:
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3日
五、评标结果:
长葛市东城区新建空气自动站及大酒店空气自动站升级改造项目,经资格审查,三家投标商:河南恒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正东仪器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安恒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均未能提供环保部适用性能检测报告原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条注3(2)规定,均为无效投标。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长葛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617222959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艾女士 电话:0374--8509222
七、备注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