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公安局邢口执法服务站办公楼及附属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杞县公安局邢口执法服务站办公楼及附属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县交管办、县采购办、县职务犯罪预防科的监督下,于2015年9月17日10点00分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杞县公安局邢口执法服务站办公楼及附属工程
2招标编号:RAPMZB-汴-2015018
3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4质量要求:合格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招标控制总价:一标段2350290.81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5年9月17日10点30分
评标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施工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
评委主任:彭殿浩
评委成员:孙爱萍、王勤、柴嵘、刘魏
四、否决投标原因
一标段:
在形式评审标准审查中:“河南森苑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响应招标文件第21页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形式评审标准第2条:“投标函签字盖章”,因此按“河南森苑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废标处理,其余所有投标单位均符合通过初步评审。
五、评标结果
一标段:杞县公安局邢口执法服务站办公楼及附属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标价格(元) | 中标质量 | 中标工期 (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华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扬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2349188.83 | 合格 | 60 | 薛风军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49597.11 | 合格 | 60 | 郭想 |
六、公示期限
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2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县采购办:0371-28666979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03788908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13784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