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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公安局邢口执法服务站办公楼及附属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9-18 17: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杞县公安局邢口执法服务站办公楼及附属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县交管办、县采购办、县职务犯罪预防科的监督下,于20159171000分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准时开标。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杞县公安局邢口执法服务站办公楼及附属工程

    2招标编号:RAPMZB--2015018

    3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4质量要求:合格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招标控制总价:一标段2350290.81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59171030

    评标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施工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

评委主任:彭殿浩

    评委成员:孙爱萍、王勤、柴嵘、刘魏

    四、否决投标原因

    一标段:

    在形式评审标准审查中:“河南森苑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响应招标文件第21页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形式评审标准第2条:“投标函签字盖章”,因此按“河南森苑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废标处理,其余所有投标单位均符合通过初步评审。

    五、评标结果

    一标段:杞县公安局邢口执法服务站办公楼及附属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标价格(元)

中标质量

中标工期

(日历天)

项目经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华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扬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2349188.83

合格

60

薛风军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349597.11

合格

60

郭想

    六、公示期限

    2015918日至2015922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县采购办:0371-28666979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03788908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13784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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