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松山湖大队松山湖交警大队机房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松山湖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松山湖交警大队机房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松山湖交警大队机房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SSL201554-GP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永昌 、詹虹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412909; 0769-2166636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松山湖大队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永昌 、詹虹0769-22412909; 0769-21666364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项目内容: 松山湖交警大队机房维护。(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合同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09月18日至2015年09月24日,五个工作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3. 投标人近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事后被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备注:①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8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松山湖招投标系统(http://112.93.252.181:8080/system)进行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首次登陆需注册,第二次起凭注册账号及密码直接登陆报名。如有系统登陆或操作问题,请联系吴小姐: 0769-22892206。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如有)的彩色扫描文件(电子文档, PDF格式);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文件(电子文档, PDF格式)3)报名表(网上下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扫描文件(电子文档, PDF格式)。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彩色扫描文件(电子文档, PDF格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行政办公区B1栋二楼第二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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