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住院综合楼集中供氧及负压吸引系统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8 19: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住院综合楼集中供氧及负压吸引系统改扩建工程
(招标编号:YDCOH2015764)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委托,对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住院综合楼集中供氧及负压吸引系统改扩建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YDCOH2015764),竭诚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1.项目名称: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住院综合楼集中供氧及负压吸引系统改扩建工程;
2.招标内容及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情况:已落实。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9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
5.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业务部。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0月9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9.开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11.投标要求:按整体投标,按整体中标。
12.交货(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等级为叁级或叁级以上,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为生产厂商投标的还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非医疗器械除外);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按要求提供主要货物生产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若国内无生产商的则必须提供国内区域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
(7)在政府采购的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企业经营过程中无安全、质量事故;
(8)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
(9)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0)其它:不允许分包,转包。
14.现场踏勘:不组织,投标人如有需要自行踏勘。
15.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不符或不齐全的将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6.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的各投标人。
招标 人:云南省心理卫生中心
招标代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云路13号(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正对面三楼)
联 系 人:刘柏元、沈冲
电 话:(0871)66078656
传 真:(0871)6607828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汇通支行
开 户 名: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账号:250203800902457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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