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医院手术器械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中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中医院手术器械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市中医院手术器械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DHZB2015-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66710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市中医院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高山社区笋江路西段
联系方式:刘小姐 0595-222029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经理 0595-22667108 2729088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温陵北路699号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项目用途
数量
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提供下列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进口产品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9日 12:00 至 2015年10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温陵北路699号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09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09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温陵北路699号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