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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环保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合台及周边区域环境影响后评价标段一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21 08: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先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环保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合台及周边区域环境影响后评价标段一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合台及周边区域环境影响后评价标段一

项目编号:XSZB2015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莹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6769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环保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李莹135960891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先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莹0431-8567696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重庆路618号亚泰富苑2单元261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区域环境现状调查

通过对小合台及周边区域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现状调查,确定区域内重要自然资源、环境敏感区、历史文物及建筑遗址保护现状。

2、区域现有污染源调查

(1)区域能源消耗情况
(2)区域污染源调查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

4、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及环境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结合现行环评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与合理建议。

5、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完成。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且为国家环境保护部批准的环评编制单位; 2、提供近三年在国内承担过省级以上(含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的环评相关项目业绩证明;3、从事环评工作(包括区域环评)注册环评工程师6人以上(含6人,包括课题组负责人);具有相关环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及研究队伍,在实验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实施能力;4、熟悉并掌握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技术、政策及相关动向,拥有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管理规章制度”。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近三年(2012年-2014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年限的证明资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可不提供);(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1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25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重庆路618号(亚泰富苑2单元261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0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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