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东明镇人民政府双辽市东明镇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双辽市东明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辽市东明镇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双辽市东明镇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
项目编号:JLHF[2015]-9-10SLZ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80447717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双辽市东明镇人民政府
地址:双辽市东明镇
联系方式:孟先生138044771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0431-8852005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标段:小型垃圾车8辆、垃圾运输车5辆;
二标段:建设垃圾池69座、面积50平方米有害废弃容器收集间3个;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一标段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证明书;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本项目的合法资格; 3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2.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21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一标段: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二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制造厂商指定授权经销证明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项目编号:JLHF[2015]-9-10SLZZ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双辽市东明镇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双辽市东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双辽市东明镇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
2.2招标内容:一标段:小型垃圾车8辆、垃圾运输车5辆;
二标段:建设垃圾池69座、面积50平方米有害废弃容器收集间3个;
2.3工期:一标段签订合同后30日内 ;
二标段 2015 年10月2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2.4项目地点:盘山村、吴家村、后太平村、王家村、庆祥村;
2.5 招标范围:双辽市东明镇农村环境整治整镇(乡)推进项目采购及施工;
2.6招标控制价:一标段小型垃圾车辆/台15万,垃圾运输车/台4万,共计:107万元,二标段55.05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证明书;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本项目的合法资格;
3.3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9月21日至 2015年9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一标段: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二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制造厂商指定授权经销证明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一标段售价 1000元,二标段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标书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6万元,二标段1万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投标人于 2015年10月15日 9:30 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开标
时间:2015年10月15日9:30时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与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辽市东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1380447717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邮政编码:130061 联系电话:0431-88520058
传 真: 0431-88520058 联 系 人:陈工
邮 箱:1064814617@qq.com
2015年9月2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