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二次)
标书编号:DGZCG-[2015]32号 报送时间2015年9月21日
采购人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
采购人地址:大厂县荣昌北街41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立军 0316-8839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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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7楼710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281312 87548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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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及金额:大厂回族自治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投资约100万元 |
供货安装地点:大厂县大安东街14号 |
供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 |
简要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技术生产及验收规范 |
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除外),提供三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不予报名。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政府采购窗口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9时00分 |
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旭彤 0311-89281312 87548810 |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