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全国国家台测震数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中国地震台网中心
二、委托招标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全国国家台测震数采更新项目
四、招标编号:TC1501DBA
五、招标内容: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配置描述 | 交货期 |
1 | 数据采集器 | 49 | 6通道;每台数采配2个信号转换接头,分别与现有地震计(46台CTS-1(E)、2台JCZ-1和1台BBVS-120)和加速度计(49台BBAS-2)相连接。 | 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一次性交货 |
2 | GPS信号防雷器 | 49 | 与数据采集器连接 |
说明:
1) 以上设备经中标人培训后由采购人自行安装。
2) 投标人须对以上全部设备和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预算为289.10万元。
七、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9月18日
八、接收投标及投标截止日期:
接收投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上午8:3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上午9:00
九、开标日期:2015年10月12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十、本项目联系人: 魏志平、丁敏
联系电话:010-62108094、62108154
传 真:010-62108091
十一、供应商资格: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可以参加。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其它条件
(1)数据采集器设备的制造厂商应具备至少2年及以上数据采集器设备的生产制造历史并出具资格声明文件原件。
(2)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所用的主要设备(指数据采集器)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18日-2015年9月25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312室
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帐户信息: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十二、公告期限为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5日。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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