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公安局无线图像传输系统项目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沈阳铁路公安局的委托,组织沈阳铁路公安局无线图像传输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采购内容
1. 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无线图像传输系统项目
2. 采购内容:
包编号 | 项目名称 |
1 | 沈阳铁路公安局无线图像传输系统项目,包括下列设备及服务 2、无线车载终端及配件 10套 (包含无线车载终端、4G模块、北斗模块、设备箱、专用硬盘盒、平板电脑、平板电脑车载支架、配套安装服务)各项单独报价 3、高清车载红外云台网络摄像机及配件 10套 (包含高清车载红外云台网络摄像机、车载安装支架、配套安装服务等)各项单独报价 |
3.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预算资金
4. 采购人:沈阳铁路公安局;
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递交方式:现金、转账支票或电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投标人在2011年8月-2015年9月国内采购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若无不良记录者则提供承诺函;
4. 如果所投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投标人需具备代理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资格。
三、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和时间:
1.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www.lngczb.com。
2.时间: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10月8日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从2015年9月18日起至9月24日止;每天9:00-11:30、13:30-16:30(节假日休息),接受各拟投标人的报名,同时向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份,如需邮购招标文件,邮资到付。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111房间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电子版本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各拟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如果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商,应提供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9日13: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13:30时(北京时间)
3.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一楼会议室
4.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铁路公安局
联系人:时 康
联系电话:024-62027818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99号 邮编:11000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联系人:王本镕
联系电话:024-23384545-806 传真:024-2334545-808
Email地址:lngcgjc@163.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所有款项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135601040003330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