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津灌区2015年度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RHP-C101500230143-1-3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石津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建设局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水源街新增胡同2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崔女士 0311-80990088-8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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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石雷、肖楠 0311-86999216/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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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第一标段:一干渠(30+800~35+300)段混凝土防渗配套工程、一干渠(22+787~34+487)段堤顶路建设; 第二标段:一干渠(35+300~39+900)段混凝土防渗配套工程; 第三标段:一干渠(39+900~44+500)段混凝土防渗配套(含大杨庄渡槽0.1km整修)、拆除重建大杨庄桥工程; |
采购用途:用于河北省石津灌区2015年度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 |
项目实施地点:宁晋县 |
工期:共164日历天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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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堤防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近十年内同类工程业绩(同类业绩指按照水利基建程序管理并验收合格的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工程或河道堤防建设项目、河道治理项目、水库建设或除险加固工程、泵站新(改)建项目、闸函新(改)建项目,具体按冀水建管[2012]49号文要求执行,其中省外水行政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需事先经河北省水利厅核实确认);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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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山西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报名时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售后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0元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6日 9时00分 |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6日 9时00分 |
开标地点:美东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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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石雷、肖楠 |
联系方式:0311-86999216/236 |
传真电话:0311-86999233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6960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