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校园室内除甲醛空气净化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河源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委托对河源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校园室内除甲醛空气净化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 河源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校园室内除甲醛空气净化治理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HYGPC2015GK089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个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 投标人需具备空气净化治理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原件备查); 4. 投标人在用户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5. 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查勘,要求投标人踏勘项目实施地了解工地位置、情况以及其他条件,充分了解河源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办学理念。在规定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9:30分到达河源市直属机关幼儿园茶亭街5号统一集中,逾期不受理;(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3343861)。取得采购人开具现场勘察证明材料,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 备注:投标人需携带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前往现场勘察。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5年 9 月 18 日 |
报名登记备案起止时间 | 2015年9月18日起至2015年9月28日期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登记备案方式 | 财务部现场报名 |
报名登记备案地点 | 河源市新市区富民街2号2楼财务部 0762-3828709 |
报名登记备案时应提供材料 |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法人代表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15年 10月 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河源市新市区富民街2号2楼开标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委托单位名称:河源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委托单位联系人:邹老师 电话:0762- 3343861 |
采购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62-3828707 |
采购机构开户银行 | 广发行河源市中山大道支行 |
收款人 |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账号 | 125002516010000995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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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河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0762-3388372 |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