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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宁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器材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8 14: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兴宁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兴宁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器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91508616

二、     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器材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陆拾叁万肆仟壹佰元整(¥634,100.00)。

四、     项目内容及要求: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     供应商资格: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便携式激光物证搜索仪、多功能全电动比对显微镜、手提式勘查照明光源)的厂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者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 本项目此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9212015925,每日8:30~12:0014:30~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 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101015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10101500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9212015925共五个工作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先生

电话:0753-2200228

电话:/

传真:0753-2270818

传真:/

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联系地址: 兴宁市

邮编:514021

邮编:/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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