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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中山市南部三镇(坦洲、三乡、神湾)取水口上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8 11: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南部三镇(坦洲、三乡、神湾)取水口上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市南部三镇(坦洲、三乡、神湾)取水口上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SAEC201508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8896206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中山市公园路孙文公园北门侧综合楼

联系方式:杨小姐,882232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邱先生,梁小姐,88962062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南部三镇(坦洲、三乡、神湾)取水口上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SAEC2015082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南部三镇(坦洲、三乡、神湾)取水口上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347424.00元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中山市南部三镇(坦洲、三乡、神湾)取水口上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采购项目

2、服务内容:中山市南部三镇(坦洲、三乡、神湾)取水口上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原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无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政府采购部。

3、登记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③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项目答疑时间、地点及说明:

1、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于2015年9月25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其为无异议。

2、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年9月29日发出答疑文件。

八、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10月10日下午5:00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上。

九、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5日09:0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09:30

3、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09:30

4、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十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8822328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

联系人:邱先生、梁小姐

邮政编码:528400

联系电话:0760-88962062      传真:0760-88846960

网站:www.zsaec.com

中山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引

http://www.zsnews.cn/zt/zsjcy/News/2013/07/22/2475483.shtml

 

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8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原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4、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无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74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8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政府采购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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