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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莞城医院保安和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8 10: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莞城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莞城医院保安和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莞城医院保安和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DG-15-1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366376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莞城医院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太路

联系方式:彭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邹生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腾龙商务中心1810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保安和保洁服务采购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8.2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8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腾龙商务中心1810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腾龙商务中心181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财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投标报价-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投标报价×6%);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无法认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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