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唐庄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扶贫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社旗县唐庄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已由社扶贫【2015】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前该项目审批已经完成,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社旗县唐庄乡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扶贫项目
2.2 建设地点:社旗县唐庄乡郭楼村
2.3建设规模:新建水泥路长2.11公里,宽3.5米,厚0.18米;长0.823公里,宽2.5米,厚0.15米。
2.4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2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3投标人须提供报名期间内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在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之间);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大浪淘沙商务酒店向西200米路北)。
5.2 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2012年9月1日以来企业类似业绩(以上资质验原件留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开具的证明留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交纳至:
名 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帐 号:9410 0701 0000 4566 77
5.4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各投标人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大浪淘沙商务酒店向西200米路北)。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社旗县唐庄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7007748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8625663169
社旗县唐庄乡人民政府
河南省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