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旅游景区(点)交通标识指引牌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肇庆市旅游局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QLY-HW-1516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旅游景区(点)交通标识指引牌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招标项目内容、招标项目性质及要求:
1、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肇庆市旅游景区(点)交通标识指引牌采购及安装 | 一批 | 签订合同、确定施工路线后120天内(包括设计、制作、安装、验收,能交付用户使用) |
2、招标项目性质及要求:本项目共一个分包,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佰玖拾伍万柒仟元整(¥2,957,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经营范围须有:交通标志板设计、安装和销售内容;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须具备由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的《交通标志板批量生产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4、若投标人非生产企业的,须由具备《交通标志板批量生产合格证》资质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授权书;
5、投标人必须具有由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的《交通标志板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
6、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18日8时30分起至 2015年9月24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交通标志板批量生产合格证》复印件、《交通标志板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复印件、非生产企业投标的还需要出具《交通标志板批量生产合格证》资质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授权书复印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备查。(发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77区竹苑49号一、二层,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九、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10月8日17:3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9日15:00 时(注 14:3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3室。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10月9日15:00时。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3室。
十四、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十五、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以转帐、银行汇款方式提交。
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宋城路支行
账 号:2017-0212-1920-0102-778
并注明事由:“项目名称:XXXXXX 项目编号:ZQLY-HW-1516 投标保证金”
十六、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4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人:肇庆市旅游局
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58-2261673
2、采购监管部门: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58-2786621
3、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财务:郑小姐
电 话:0758-2312872
传 真:0758-2313973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77区竹苑49号一、二层
十七、公示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肇庆市政府采购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