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学生营养餐(大米、食用菜油)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受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采购单位)委托,就学生营养餐(大米、食用菜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学生营养餐(大米、食用菜油)采购
二、招标项目编号:Stzfcg-2015-037
三、项目序列号:037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1257.63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学生营养餐(大米、食用菜油)采购。大米412.308万斤,纯菜籽油27.49万斤(详见招标文件)。 | 一批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或QS生产许可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必须具备配送粮油180万元的周转现金(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具备粮油配送专用车辆3辆(提供行驶证、近一年车辆保险材料、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证明),如租用车辆的,需租赁合同(租期不得少于1年);具有固定的符合标准的粮油贮备仓库且具备供学校使用15天以上粮油的贮存能力(提供实物图片,自有的要有房屋产权证明,租用的,需租赁合同(租期不得少于1年));具有稳定的专业配送队伍及相关资质证明(职工花名册(含分工)、用工合同);具备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食品流通许可证或QS生产许可证原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通过公司基本账户汇入我中心规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10月8日下午16:30分前到中心规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9月18日 10时26分 - 2015年09月30日 17时30分
2.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桃苗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八、投标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十、开标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十一、收款单位: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特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松桃苗族自治县支行
银行账号:20352222900100000099651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松桃县蓼皋镇平块社区
联系人:李俊飞
联系电话:0856-283310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杨雨坤
联系电话:0856-2323125
传真:
邮箱:
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