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配套项目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潮安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配套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SKCZ15/04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ZSKCZ15/048
二、采购项目名称:潮安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配套项目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3102383.04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价或单价的为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潮安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配套,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合格的投标人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或以上资质。
六、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ZSKCZ15/048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5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5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4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5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4楼。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4楼。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南较路尾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8-229949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8-289999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8-2899997
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