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泰安市901人防工程消防及剩余安装工程施工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9-18 11: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泰安市901人防工程消防及剩余安装工程施工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为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5-0617

2.2建设地点:泰安市校场街北段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场地下;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工程概况:消防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泵、消防泵已经前期采购)、疏散及应急照明系统、防火门和防火卷帘;通风系统包括:风管、风口等通风末端设施,未安装的空调末端设备;电气系统包括:从变配电室至各个电气线路末端的电缆电线桥架、电缆电线、插座、照明灯具、末端配电箱柜。

2.5招标范围: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62.77037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正在建设工程或正在承接项目的负责人。

3.2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及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8日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泰安市虎山东路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0日上午10时,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厅(泰安市环山路2号东岳山庄西邻)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望岳东路10号

电    话:0538-6989756

联系人:贾煜伟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虎山东路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项目经理:姜 杰

电    话:18953893299

传    真:0538-8588638

电子邮件:LRZBTA@163.com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