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地方税务局税务专用物资设备采购及安装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8 09: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昭通市地方税务局税务专用物资设备采购及安装询价采购招标公告编号:2015-397
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昭通市地方税务局委托询价采购昭通市地方税务局税务专用物资设备采购及安装,特邀请国内合格的生产、经销商前来投标。
一、 采购项目:昭通市地方税务局税务专用物资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 项目编号:ZTCG2015012
三、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 采购内容:昭通市地方税务局税务专用物资设备采购及安装
五、 交货时间及地点:按合同签订日期交货,具体安装地点由昭通市地方税务局指定。
六、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下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信誉的原生产厂家或者是该生产厂家的指定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时必须携带投标品牌有效授权证明,所投产品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 招标书获取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科现场领取。
八、 投标人获取招标书时,须持以下证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 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提供厂家授权传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以上证件要求复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
九、 保证金交纳时间、地点及形式: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25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0.00元正用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昭通市地方税务局账户。
单位开户行:昭通市工行昭阳支行
开户名称:昭通市地方税务局
账号:2504020209026427268
十、 投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下午:15:00—15:30;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十一、 评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下午:16:00
十二、 评标地点: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十四、 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昭通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陇丽
联系电话:15012369146
集中采购机构: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华俊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
联系电话:(0870)222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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