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长青街道长青村十三队水泥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T-CG-15022
1、招标条件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下达的长财农指【2014】1120号文件,吉林世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对 长春市长青街道长青村十三队水泥路维修工程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 长春市二道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批准,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长青街道长青村十三队水泥路维修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工程监理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长春四通路以北至长青村十三队北边交界。
2.5计划工期: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及以上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 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除总监理工程师外,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市政或道桥相关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外省监理企业必须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中心或长春市政务中心相关部门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本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施工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4.1投标报名监理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9月18日-2015年9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 吉林世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08室)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 元,售后不退。如有图纸需交押金每套 200.00 (不计利息),投标人退还图纸时要保证图纸数量完整、无破损,否则不予以退还图纸押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凯丽花园正门南行300米
联系人: 张主任 13844087162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世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08室
联系人: 赵工 0431-8916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