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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剩余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业务装备及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8 09: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宝丰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剩余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业务装备及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剩余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业务装备及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BFZC2015-AG-030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该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内容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2014年剩余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业务装备及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部分业务装备:

  看守所监控系统、控申检务公开系统、防磁防潮柜、高速扫描仪、一体机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须具有监控设备原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加盖印章的专项授权书;

   3.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3.4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技术服务资质》二级及以上;

   3.5、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由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各包相关的资质证件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等;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4.2报名时间:2015921-- 2015 年9月25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4.3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报名同时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0/份,现场发售、售后不退,不以电子文档形式出售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51012上午9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宝丰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翟女士

联系电话:0375-6517516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5-3383889   18837521506   

                            

                                招 标 人:宝丰县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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