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2015年超轻内穿式防弹衣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2015年超轻内穿式防弹衣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委托,对本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2015年超轻内穿式防弹衣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HLZB-2015-09-155)为一个合同标段,对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2015年超轻内穿式防弹衣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60套超轻内穿式防弹衣,具体参考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
交货时间:按合同要求时间完成。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2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是公安部软质防弹衣入围生产企业或公安部边防局入围供货生产企业。
3.3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4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四、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证书、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证明、行业资质相关证件。
出售时间: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民安路茂源街1号4楼。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5年10月13日8:00时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民安路茂源街1号3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人于2015年10月13日9:00时在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民安路茂源街1号3楼会议室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并签名报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延迟线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民安路茂源街1号
联系人:吕媛婷
邮 编:661100
电 话:0873-3738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