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黄旗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音响话筒及灯光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引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镶黄旗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的
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镶黄旗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音响话筒及灯光设备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镶黄旗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音响话筒及灯光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镶财购准字[2015]58号
采购文件编号:XMGGCG2015-YL-GKZB-CG054
招标内容:
包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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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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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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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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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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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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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话筒及灯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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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黄旗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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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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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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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货期:签订合同为准。
4.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评标准。
5.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20%,正常使用三个月后支付20%,其余2016年上半年(6月底)支付15%,下半年(12月底)支付15%,2017年年上半年(6月底)支付15%,下半年(12月底)支付15%.
6.质保期:三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
3.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当地有售后服务部门
三、投标企业资格预审
1.对申请投标企业的资格预审,由招标单位进行预审。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9 月17日至2015年 9 月 23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锡林浩特大酒店行政办公区
3、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产品属强制认证的必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实行许可制的必须提供许可证,授权人出具本公司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银行出具的诚信证明。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两份复印价,加盖企业公章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千元(投标人基本账户打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打入内蒙古引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户
账号:1500165664205250467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锡林浩特市金融大街分理处
单位名称:内蒙古引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9 月17日至2015年 9 月 23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在锡林浩特市锡林浩特大酒店一楼行政办公区招标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9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政府采购网、锡盟财政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镶黄旗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呼格吉勒图
联 系 电 话:13514791008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引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海铭
联 系电 话:0479-8816270 (0)1372209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