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设施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YNTT201509450昆明市五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设施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五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设施维修服务项目已获得五华区财政局批准。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五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对昆明市五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设施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选定入围投标人。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YNTT201509450;
1.2采购内容
(1)采购目录名称:
昆明市五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设施维修服务项目,拟入围2家投标人。
1.3服务期:3年。
1.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应当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其它资质;
2.3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
2.4投标人具有纳税证明;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购买:
3.1获取时间: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3.2获取地点: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3.3获取费用:4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购买标书时,应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状况一览表原件;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原件;近三年做的类似业绩合同原件;由投标人所在当地检察院机关2015年9月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开户银行出具的2015年9月的资信证明原件;2015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原件;提供5个以上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起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15年10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之间送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区政府4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开标:
5.1开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10时00分;
5.2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区政府4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昆明市五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代理: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联 系 人:吴鹏
电话:13648811240
传 真:0871-6589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