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管理行政诉讼项目的磋商公告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土地管理行政诉讼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土地管理行政诉讼项目
2、项目编码:XMK2015115100180008 (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招15-0669)
3、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标。
4、采购内容:
对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行政争议和土地管理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5、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6、项目服务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指定地点
7、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8、其他注意事项:无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年检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本次报价,报价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5、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专业的服务人员,能提供良好的专业服务证明;
6、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磋商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15年9月8日起至9月14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07室
3、需携带资料:
l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l 税务登记证副本;
l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l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代表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原件核审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五、领取磋商补充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如有)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六、保证金:本项目需递交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18日上午09时30分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一楼大屏幕)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八、磋商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一楼大屏幕)
九、联系方法:
采 购 人: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地 址:闵行区莘松路555号
联 系 人:唐文杰
联系方式:021-64880399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邮 编:200063
联 系 人:王瑶、王杰
电 话:021-62445266
传 真: 021-62446678
Email: allenlos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