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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南场五所学校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7 16: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受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南场五所学校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南场五所学校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HC-HFGC201500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629639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

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

联系方式:张泽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先生 0451-86296394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教育局南场五所学校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HC-HFGC20150091

三.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四.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

五.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七.计划工期:施工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登记备案;(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二级(含)以上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8)投标单位请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单位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7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7日起至2015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哈尔滨市建设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库【135】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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