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东宋镇庙下村通路(东宋专业园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东宋镇庙下村通路(东宋专业园区道路)工程已经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东宋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DYZB-2015-347
2、建设地点:洛宁县东宋镇
3、建设工期: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及附属工程
5、资金来源:项目资金+自筹
6、招标内容: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付款办法:祥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3、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18日至2015年 9 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图纸押金每套500元。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
3、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建造师继续教育证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15: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洛宁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东宋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0379-66071908
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褚女士
电 话:0379-6518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