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航道局东莞水道樟村河段礁石清除工程(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东莞航道局 的委托,对 广东省东莞航道局东莞水道樟村河段礁石清除工程(重招)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S15GG06040C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东莞航道局东莞水道樟村河段礁石清除工程(重招)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1.63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广东省东莞航道局东莞水道樟村河段礁石清除工程(重招)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委托报名的,应同时 出具法人授权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图纸押金500元/套,图纸押金自发出中标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收据及相关图纸退还给未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不退还。?? 注: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18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8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0月8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GDHS15GG06040C1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张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20-37023498 | 电话: | 0769-22605200 |
传真: | 020-37023518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 联系地址: | 东莞市东城樟村运河路大王洲桥东 |
邮编: | 510045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黄海棠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李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37023498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769-22605200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德政中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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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3602871919100063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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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