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2014和平县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项目造林承包商公开摇珠公告
河源市2014和平县生态景观林带改造提升(补植)项目建设作业设计已由广东省林业厅批复(粤林造复[2015]68号),具备了公开摇珠确定造林承包商的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作业进行公开摇珠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和平县林业局
2、工程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项目建设里程109公里,种植总面积为7056亩,招标总金额为2498620.61元,全部为补植、抚育、人工款,苗木另行单独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共分十个标段进行公开摇珠确定造林承包商。其中:粤赣高速分七个标段、京九铁路分三个标段,省级补助资金未到位之前,先由中标人垫资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按施工合同规定的造林进度拨付工程款。
项目各标段施工地点、亩数及投资金额分别为:
粤赣高速公路:
第一标段:建设地点为上陵镇(1~31小班),种植面积383.3亩,建设类型为完善提升,投资金额168656.34元。
第二标段:建设地点为大坝镇(32~73小班),种植面积345.3亩,建设类型为完善提升,投资金额159968.85元。
第三标段:建设地点为大坝镇、阳明镇(74~110小班),种植面积307.4亩,建设类型为完善提升,投资金额154641.43元。
第四标段:建设地点为阳明镇(111~143小班),种植面积544.6亩,建设类型为完善提升,投资金额232863.69元。
第五标段:建设地点为阳明镇、合水镇(144~176小班),种植面积665.1亩,建设类型为完善提升,投资金额272530.43元。
第六标段:建设地点为合水镇(177~202小班),种植面积238.7亩,建设类型为完善提升,投资金额113026.12元。
第七标段:建设地点为合水镇(203~255小班),种植面积251.6亩,建设类型为完善提升,投资金额130772.38元。
京九铁路:
第八标段:建设地点为上陵镇、大坝镇(1~15小班),种植面积1369亩,建设类型为完善提升,投资金额401244.19元。
第九标段:建设地点为大坝镇、阳明镇、彭寨镇(16~40小班),种植面积1291亩,建设类型为完善提升,投资金额378382.95元。
第十标段:建设地点为林寨镇、东水镇(41~79小班),种植面积1660亩,建设类型为完善提升,投资金额486534.23元。
二、施工完成日期:本项目建设分二次进行,第一次在2015年11月30日前必须完成补植及抚育追肥工作,造林成活率达98%以上。第二次在2016年10月底前必须完成抚育施肥工作,并达到合同规定要求。
三、项目投标报名具体要求:
1、投标企业须承诺造林工程使用林业局公开采购苗木。
2、投标人中标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中标工程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中标人要在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进行挂靠分包,在签订合同时需签订“不挂靠、不转让、不违法分包”承诺书。如发现有转包、分包及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签订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单位:和平县林业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平县支行
账 号:44204601040000894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33445
4、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应充分知晓施工现场立地条件,可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5、投标人中标后须在和平县范围内设有临时办公场所,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开展工程检查监督指导等工作。
6、项目实施其他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合同。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河林预审委[2014]3号文件通知要求,入选河源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内企业参加公开摇珠承包商按季度缴交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摇珠保证金5万元,即可在所缴季度内报名参加所有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摇珠。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为准。
银行开户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广发行河源市中山大道支行
帐 号:125002516010000995
联 系 人:沙小姐
联系电话:3828709
六、摇珠流程
(一)标段报名
入选河源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内企业均可报名参与各标段摇珠(非入库企业报名无效,不得参与未报名的标段摇珠)。投标人凭企业基本结算账户划出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报名登记并确认所选定的标段。报名时还需将加盖公章后的退还保证金账户名称、账号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备案,以便能及时准确退还保证金。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凭证需注明所投标段。
(二)参与人员
参加摇珠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通过报名登记备案的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全程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包括报名、投标、开标等)。
(三)报名和递交报名资料时间
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8日(星期六、日除外)。
(四)报名和递交报名资料地点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市区富民街2号2楼财务部,联系人:林小姐,3828709)
(五)公开摇珠签到时间
公开摇珠签到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上午10:00分至10:30分
(六)公开摇珠时间
公开摇珠开始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上午10:30分。
(七)公开摇珠地点
公开摇珠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新市区富民街2号)
(八)摇珠号确定
企业法人于摇珠当天上午10:30之前到场签到。签到后实行边验证材料边抽取摇珠号的方式,即完成验证的企业法人按工作人员指引随机抽取本企业摇珠号,并签名确认。
(九)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共分10标段。各标段摇珠时,摇珠工作人员先将参加此标段报名的有效企业抽取的摇珠号放入摇珠机,启动摇珠机后,摇出第一个珠子(珠号)对应的摇珠号(企业)为中标人,摇出第二个珠子(珠号)对应的摇珠号(企业)为候选中标人。然后由中标人和候选中标人代表在摇珠结果确认表上签名确认。如此循环,直到10个标段的中标人及候选中标人确定为止,摇珠结束。
(十)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承包商在本次摇珠中标工程达2项的,暂停其参加本次其它标段摇珠。如果2015年度累计达到5次的,按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河府办〔2013〕58号)和河林预审委〔2013〕1号执行。
(十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做好摇珠现场全程记录并当场宣读摇珠结果。现场结果须经现场监督人员和采购人代表签名确认。
(十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委托人发出摇珠结果通知书,并报市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十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向中标人发出各标段中标通知书。
(十四)上述时间点以北京时间为准。
七、合同签订
1、项目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应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7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工程造价、质量、工期期限等主要条款应与招标公告内容一致,并将合同报市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中标人不与项目建设单位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将候补中标人确定为承包商,无需重新招标,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提请市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将其清出承包商预选库。
联系人:河源市林业局 张寿林
联系电话:3365163 13322636132
联系人:和平县林业局 周丙昌
联系电话:5633445 13509274567
附件:1、和平县2014年生态景观林带完善提升工程施工合同(样式)
2、报名表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