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公安局物证保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垣县公安局物证保全装备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 购 人:长垣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县公安局物证保全装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长交采2015ZB077号
四、采购项目内容:物证保全装备采购(具体采购设备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金来源: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须具有警用装备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
7、投标人应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GA/T947-2011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投标产品规格参数以检测报告为准(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现场执法记录仪设备制造商须通过CMMI 3级认证,需提供CMMI 3级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投标人所投货物如果不是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提供原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8、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针对本项目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现金,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9月18日--2015年09月2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九、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5日上午10:30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第二开标室8002房间。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点击下载]】
(或到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被授权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十四、监督单位及电话:
长垣县监察局: 0373-8889109
长垣县财政局: 0373-8883625
长垣县检察院: 0373-8855295
十五、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长垣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837391066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373-5252777 15090308531
报名联系电话:0373-8889330
长垣县公安局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