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阆中市中医医院配套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阆中市中医医院配套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阆中市中医医院委托,拟对“阆中市中医医院配套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WZDL-201508-LZSZYY01
二、招标项目:阆中市中医医院配套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分为两个包件;第一包(生化试剂含配套设备)一批;第二包(化学发光试剂含配套设备)一批。
注:本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公司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限医疗设备)。
3. 配套设备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限医疗设备)。
4. 非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时须提供配套设备所涵盖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招标文件自2015年9月1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5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 下午 13:00-17:00(节假日除外)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成都市三环路川藏立交西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3. 产品授权书和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5.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七、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时30分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成都市三环路川藏立交西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阆中市中医医院
地 址:四川省阆中市张飞大道33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17-6221618
采购代理机构及项目联系人: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联 系 人:夏小姐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1
传真:028-8543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