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2015年下半年空调机批量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现就“江西省国家税务局2015年下半年空调机批量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 项目编号:JXGSCG-2015—30-PLCG
二、项目名称:江西省国家税务局2015年下半年空调机批量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计一包。
序号 | 项目编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JXGSCG-2015—30-PLCG | 分体变频柜机1 | 17 | 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 |
2 | 分体变频柜机2 | 18 | ||
3 | 分体变频壁挂机1 | 14 | ||
4 | 分体变频壁挂机2 | 80 | ||
5 | 分体变频壁挂机3 | 6 | ||
6 | 分体定速柜机1 | 9 | ||
7 | 分体定速柜机2 | 25 | ||
8 | 分体定速柜机3 | 34 | ||
9 | 分体定速壁挂机1 | 22 | ||
10 | 分体定速壁挂机2 | 85 | ||
11 | 分体定速壁挂机3 | 35 | ||
12 | 吸顶式、嵌入空调机2P | 8 | ||
13 | 吸顶式、嵌入空调机3P | 15 | ||
14 | 吸顶式、嵌入空调机5P | 40 |
总预算253.46万元,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2.成交原则:综合评分法,推荐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3.供货范围:江西省及省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
4.交货时间: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5.交货地点:江西省及省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指定地点,并须完成产品安装调试。产品配送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或投报产品)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3.供应商必须为所投货物的原生产厂商或者是取得所投货物原生产厂商对此项目授权书的经销商(代理商);
4.提供产品必须是我国境内生产的,不接受进口产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投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
六、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 原生产厂商授权书(代理商参加投标时提交)。
七.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八、接受投标文件地点: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南昌市广场南路399号1211室)
九、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91-86203089 86211451
联系地址:南昌市广场南路399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