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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贡县教育局2015-201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粮油采购项目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7 09: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福贡县教育局2015-201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粮油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贡县人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福贡县教育局)的委托,对福贡县教育局2015-201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粮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福贡县教育局2015-201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粮油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DLZB(NJ)-CG201516(公)
三.预算价及控制价:3,425,500.00
四.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期限及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方要求按时配送;供货时间为2015-2016学年
交货地点:寄宿制学校(数量及金额为估算数,以实际为标准)供应商所供粮油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需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一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协议供货:品牌、型号、简要规格描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交货地点/备注
1
大米
品种为粳米或籼米,等级为一级,软而香,当年或上一年的新米,不能有陈米;色泽光亮,不发黄、发霉、虫蚀。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额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三种样品,学校根据实际交替食用),并有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中明确载明质量等级。
1,300,000.00
寄宿制学校(数量及金额为估算数,以实际为标准)
2
面粉
标准粉,等级为一级;不得有霉变、虫蚀、污染、不得超过保质期。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额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三种样品,学校根据实际交替食用),并有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中明确载明质量等级。
     35,000.00
寄宿制学校(数量及金额为估算数,以实际为标准)
3
食用油
压榨菜籽油,等级为国标四级以上(含四级),非转基因(外包装有明显的非转基因标识或原料上明显标注由非转基因原料加工);无异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水分及挥发物小于0.10%;不溶性杂质小于0.05%;酸质小于1(mgkoH/g);过氧化质小于6(mmkol/kg);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额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并有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中明确载明质量等级。
     45,000.00
寄宿制学校(数量及金额为估算数,以实际为标准)
拦标上限价(采购预算)3,425,500.00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备查、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照,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注明有粮油产品;
(2)有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内学生粮油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
(3)拥有基本的粮食检化验设备和2名以上的粮油保管员、检化验人员;
(4)粮油包装材料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粮油供应商需提供包装材料和盛放粮油的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书;
(5)按时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
(6)建有规范的粮油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管时间不低于3年;
(7)近3年内未因粮油质量安全问题受到粮食、工商、食药监、卫生等部门的行政处罚的证明。
       2.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请投标人自行到所在地检察院进行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标时现场提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和报名购买公开招标文件事宜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7日~2015年10月06日
报名购买时间:2015年09月17日~2015年10月0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地点:大理建设工程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怒江办事处(福贡县电影院旁)
购买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食品流通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
    八.公开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
       九.投标保证金交纳:
   1、交纳截止时间:2015年9月8日下午17:00时。
   2、金额:60000.00元(陆万元整)
   3、形式:现金进账、转账、电汇。
   4、退还形式:与投标人的递交形式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公开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2015年10月12日(星期一)上午 8:30至09:00;
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星期一)上午 09:00;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上午09:00
 开标地点:福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十二.信息发布
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平台网、福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福贡县教育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88603718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普师   胡师
联系电话:0886-3411938
    邮箱:8612968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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