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公安局办公家具购置招标公告
“汝阳县公安局办公家具购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该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汝阳县公安局办公家具购置
2、招标编号:洛汝采(2015)华联031
3、招标范围:货物清单范围内的办公家具的购置;
4、预算价:约46.2万元;
5、交货地点:汝阳县公安局;
6、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8、质保期要求:免费质保期一年;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2. 具有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
3.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额不低于50万的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
5.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6.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报名,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7. 投标人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时必须提供,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定鼎南路52号华源财富广场A座603室。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质量检验报告;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类似业绩的供货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0日下午15: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定鼎南路52号华源财富广场A座603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603880298
招标代理: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郜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260919、13460418669
电子邮箱:gdhlly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