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财购计[090]号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采购招标公告-FJMJPT20150626
作者: 发布于:2015-09-17 00:00: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采购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MJPT20150626(2015平潭财购计[090]号) 2、招标项目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采购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采购 | 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 办公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88527490 | 平潭 | |
3、预算资金:207.3934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9-17至2015-09-23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5号宏建大厦10层 | 6、联系人: | 杨小姐 | 7、联系电话: | 88527490 | 传真: | 0591-87804050 | 公司网址: | http://www.fjmjzb.cn | E-mail: | 2420461050@qq.com | 8、投标人资格: |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且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有效的组织代码证正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需提供书面声明),提供下列材料:(1)2015年7月份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的国家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以及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有效的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10-09 15: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5-10-09 15: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5号宏建大厦10层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工商银行华林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1402023609600038276 | | 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5-9-1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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