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清河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备勤住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北京市清河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备勤住房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清河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备勤住房工程 已由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以消后字【2015】2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清河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天津市清河地区京山线茶淀站清河农场五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总占地面积15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47.76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545.5880(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招标范围图纸所示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气工程等工程。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 资质,且具有建造规模在13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54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本企业,其中,注册在本市的建筑业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北京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投标报名
凡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首先在中航招标网(http://bid.aited.cn/)上按《投标人注册须知》的要求免费完成企业注册。注册成功的企业请于2015年 9 月 17日至2015年 9 月 21日,每日9:00至11:30,13: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持以下资料报名:
(1) 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拟派项目经理的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提供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 企业近三年(2012年10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的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余资料均现场审核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注册并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可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5年9 月 17日至2015年 9 月 21日,每日9:00至11:30,13: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未现场报名成功的企业不能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5.2 招标文件每套8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如需纸质文件,另付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的1个工作日内用快递寄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0 月 9 日13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远大中心C 座20层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航招标网(http://bid.aited.cn/)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清河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天津市清河地区京山线茶淀站清河农场五科 邮 编: 300481 联 系 人: 张哲 电 话: 15922198140 电子邮件: 631416351@qq.com | |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20层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马延琳 电 话:010-84892552 传 真:010-84892589、84892590 电子邮件:39042236@qq.com 网 址:http://www.aited.cn/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北苑支行 账 号:1101474113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