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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所需地震仪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6 19: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所需地震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所需地震仪采购

项目编号:HXZB-2015-199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炫宜

项目联系电话:0335- 805175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

联系方式:王炫宜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红亮、楚胜男 0335-3691525

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楼412房间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所需地震仪采购二次;

2采购内容:地震仪一台;

3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货;

4供货安装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东北大学综合实验楼;

5招标范围: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所需地震仪采购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维保。

6本项目采购预算:25万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法人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如是代理商,应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2投标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采购人一经发现投标商存在有与事实不符的虚假性能描述等情形的,或不提供详细技术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商的中标资格;存有虚假行为的中标商将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及相应责任。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4采购合同确定后,中标商不得以市场无货为由更改配置品牌和型号。5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17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12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综合实验楼1422室(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月17日至2015年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12房间)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须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项目授权书(代理商提供);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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