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洪凝河橡胶坝修复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wl-zfcg2015-09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莲县洪凝河橡胶坝修复工程施工 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五莲县洪凝河橡胶坝修复工程位于五莲县城区, 全长507米,包括4号、6号、7号、10号、11号橡胶坝修补更换安装坝袋,廊道井清淤更换盖板,注水管道清洗更换维修维护,合同估算价 270万元,计划工期: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 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贰级及以上。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8日8时30分至2015年9月24日17时30分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日照市以外投标人还须提供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及《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日照施工登记证》、清欠证明(由五莲县建筑工程管理处清欠办出具证明;外地企业应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清欠证明到五莲县清欠办开具;联系电话:5235652、13963301837)、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633-3011558)、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范本)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近期将参与 工程招投标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对 单位(个人)、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函告我单位。
申请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者,请于2015年9月18日8时30分至2015年9月24日17时30分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县城富强路109号,建管处东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9日9时3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日照市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务网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 五莲县城人民路19号
邮 编: 262300
联 系 人:徐雁来
电 话: 0633-5236529
招标代理机构: 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县城富强路109号
邮 编: 262300
联 系 人:段智永
电 话: 0633-2258617
201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