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 采购餐厨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机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采购餐厨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机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采购餐厨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56171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参数
子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参数 |
一 | 餐厨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机 | 1套 | 整机尺寸不大于2500*1150*1750mm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后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生产厂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 年9月16日至 2015年9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
2.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联系人:颜小姐,联系电话:0574-88090098。
3.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2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30日16: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10日09:2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0月10日09:20 时(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五楼大厅公告)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一、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574-59956823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近娜、王莹巧、梁慧强、邓梅生、王璐、王燕
联系电话: 0574-87425570、87425583 传真:0574-87425373
招标有关款项汇入账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户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