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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槎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工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6 15: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社会工作局的委托,对张槎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SJYCG2015129

二、采购项目名称:张槎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工服务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

预算金额

服务期限

张槎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社工服务

100万/1年

300万/3年

资格有效期三年(合同签订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考评,并有权视考评结果续签下一年合同)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特指民办专业社工服务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9 月17 日至 9 月 23 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cggzy.chancheng.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 9  月 17 日至 9 月 23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0 月 9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建槎路1号8号楼(即张槎派出所斜对面)]。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 10 月9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建槎路1号8号楼(即张槎派出所斜对面)]。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3个工作日之前,把“投标确认书”传真通知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萧工

联系电话:0757-82258808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7-82258808

传真:0757-82132609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

邮编:528000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社会工作局

联系人:谭小姐

电话:0757-82125130

 

 

                                                

                                 二〇一五年 九  月  十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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