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区内照明设施改造工程—路灯高压供电系统完善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区内照明设施改造工程-路灯高压供电系统完善改造已获得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郑发改投资【2015】296号,招标人为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市;
2.2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路灯高压供配电工程的线路部分和电气部分的所有内容;
2.3 项目规模:共约1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省府配、牛寨配、沙口配等3个路灯专用配及棉纺路口箱变内所有改造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送电等。
二标段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路灯箱变、环网柜等所有改造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改造等。
注:各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投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叁级(含叁级)以上、承修叁级(含叁级)以上、承试叁级(含叁级)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
3.4其他要求:企业需提供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4.1报名携带资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企业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工程业绩证明(符合本公告3.3的规定);
(7)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如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4.2报名时间:
4.3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
联 系 人:李女士
地 址:郑州市金杯路1号
电 话: 0371-63987108
招标代理: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394905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