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盐都水务有限公司关于叶县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投资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受叶县盐都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就叶县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投资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由于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叶县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投资人项目二次,
编号:YZC2015-GB- 149-2。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叶县县城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位于现污水处理厂西侧,占地34亩,建设规模为提标改造2万吨/日,扩建2万吨/日,采用改良型氧化沟+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
投资要求:除国家投资补助外,其余部分全部由成交申请人兜底出资;
运作模式:采取PPP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运作,与一期工程联合运行,统一进行财务核算;
特许经营期限:与一期工程特许经营期限同步,即特许经营期至
特许经营范围:叶县县城规划区内的污水收集、处理,规范运行,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费单价的最高限价:0.83元/吨 (仅适用于本次改扩建工程) ;
本项目不设保底水量,按实际污水处理量计量收费;
建设工期:2016年12月31日前竣工。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2012---2014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且2014年末净资产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2014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25%;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申请人自行承诺);申请人或实际控制人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3、 申请人已取得特许经营权(含委托运营)的污水处理厂具有3年以上运营经验;
4、 自
5、 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6、 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评审环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9 月 17 日至2015年 9 月 23 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截止时间为2015年 9 月 23 日18: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平顶山市建设路凌云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嘉德商务宾馆四楼
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2012-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相关承诺书、运营经验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等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相关事宜,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应复印件一份(须清晰可辨)。符合资格要求条件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最终资格的合格性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五、 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10 月 22 日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叶县盐都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凌云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 嘉德商务宾馆四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89179 13849562562
叶县盐都水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