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石窟文物保护实验中心室外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门石窟文物保护实验中心室外工程项目(二次),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龙门石窟研究院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XCZB19-1507085
2.2项目建设地点:龙门石窟
2.3项目规模:龙门石窟文物保护实验中心室外工程属于主体建筑配套工程,主要包含景观绿化、铺装、附属工程、给排水、浇灌、室外照明、门卫室等项目。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化贰级及以上和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6日08时30分至2015年9月23日18时,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 )—洛阳市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9月16日08时30分至2015年9月25日18时,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 递交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门石窟研究院
联 系 人:
电 话:0379-6598134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0379-63331006 18003791006
邮 箱:henanxinchenglhq@126.com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