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门诊综合楼启用所需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1.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门诊综合楼启用所需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 项目编号:CEITCL-BJ10-CZHW-150735-1
3. 采购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82号
5.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 69543907
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七层
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4229192-824 联系人:张磊
9. 采购内容:
财政预算项目名称 | 预算项目总金额(万元) | 包数 | 设备 名称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门诊综合楼启用所需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 400 | 1 | 门诊 综合楼 设备 | 办公 | 一批 | 行业 标准 | 否 |
10.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 IT服务管理体系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CMMI3(含)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招标需求部分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资质证书;
3) 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合法拥有者。
4)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6)投标人不得联合投标,中标后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
11. 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 IT服务管理体系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CMMI3(含)以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装订成册。(以上资料报名时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招标公司留存)
1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5年09月16日至2015年09月22日起(节假日除外)上午 09: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5:30 (北京时间),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
1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8层815室
14. 人民币 500 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根据情况选择购买文件。
1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17. 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东方宾馆A座第一会议室。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