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范坡镇山王村、文殊镇坡街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禹州市范坡镇山王村、文殊镇坡街村土地整治项目,该项目已由许国土资【2015】1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禹州市范坡镇山王村、文殊镇坡街村土地整治项目
2.2工程编号:JSGC-T-2015086
2.3工程地点:禹州市范坡镇、文殊镇两个乡境内;
2.4工程规模:项目区位于河南省禹州市,涉及范坡镇和文殊镇,项目包括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总投资约195.48万元。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纸、招标前的设计变更、答疑纪要等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发包方式:总承包
2.8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9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5)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6)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4. 报名与发标时间、地点、电话及须携带的资料
4.1 报名与发标时间: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楼中楼922房间)
4.3 报名电话:0374-2077866
4.4 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4.4.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4.4.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3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养老统筹;
4.4.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养老统筹;
4.4.5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委托代理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如发现投标企业报名时项目经理有中标其他工程且未竣工验收的,将取消本次投标人资格。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5.2发售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楼中楼918房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禹州市政府招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禹州市禹王大道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4-816206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74-8236188
9.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禹州市国土资源局
电 话:0374-8162074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