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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黄河路-南一路)、莒州路(丽日湖-潍河路)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6 09: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黄河路-南一路)、莒州路(丽日湖-潍河路)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东城府前大街105号开元公司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黄河路-南一路)、莒州路(丽日湖-潍河路)景观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KFQ2015-40#

工程规模:登州路(黄河路-南一路)工程,人行路铺装10000平方米;莒州路(丽日湖-南一路)工程,人行路铺装10500平方米;莒州路(南一路-潍河路)工程,人行路铺装10000平方米。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1000万元,工程监理计划投资约35万元。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第一标段:登州路(黄河路-南一路)工程,计划投资约320万元。第二标段:莒州路(丽日湖-南一路)工程,计划投资约360万元。第三标段:莒州路(南一路-潍河路)工程,计划投资约320万元。监理为二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第一标段:登州路(黄河路-南一路)工程,计划投资约12万元。第二标段:莒州路(丽日湖-潍河路)工程,计划投资约23万元。施工、监理投标人必须同时投报所有标段,开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随机抽取其中的一个标段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资金已到位。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施工报名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须具备贰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2、工程监理报名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2日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到东营东城府前大街105号开元公司301房间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报名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资质证书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东营市外企业提供2015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行为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报名凭证】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2、工程监理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东营市市外企业须提供2015年度东营市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投标报名凭证】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备注:

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4年9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务必自行关注报名网站并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日报等媒介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营东城府前大街105号开元公司301房间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82202    

监督单位:中共东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电话:0546-892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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