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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镇卫生院关于洛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9-16 09: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洛阳镇卫生院(采购人)的委托对洛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QZTSCG2015032

  2、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洛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采购一览表”。

  3、投标人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3)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设备最新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有效复印件。

  (5)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许可证书的有效复印件。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68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3日18: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3日,在上述时间内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招标文件的费用允许在开标前支付。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需邮寄纸质文本另加30元邮寄费用,售后不退。对招标文件邮寄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遗失或延误,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概不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

  8、投标报名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9、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 13636977071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1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zfcg.fjqz.gov.cn/或http://cz.fjzfcg.gov.cn/、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E-mail: qzjlzbdl@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795666  传  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郭、小张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301012830009195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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